在结束最近的一次面试过程时,我与同事分享了一些想法。除非有人问起,或者这个人特别有前途,否则我通常会把我的建议藏在心里。这个人很有前途。
因此,我发现自己提出了这些想法:
最重要的是,我们不会因为 "正常 "而得到报酬。不要做普通人。甚至不要努力比你的同行或竞争对手 "更好"--甚至不要考虑 "竞争"。相反,要努力让你的目标受众大吃一惊。拥有他们!成为他们的思想领袖。不要以被阅读为目标,而要以被分享、参与等为目标。以受邀演讲和指导为目标。以重要为目标。
"以重要为目标"我喜欢这句话。
这绝非原创。在与TheWairehouse的约翰-怀尔(JohnWaire)交谈后,以及在阅读了赛斯-戈丁(Seth Godin)最近的一篇文章后,我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这句话。它们都很重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