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內容

雜誌已經死了嗎?

答案是「不」。讓我們先把話說清楚。雜誌並沒有死。無論如何,不會全面消亡。

許多傳統的 B2B 印刷雜誌正在消亡嗎?是的!

為什麼?

引自《PrintWeek》的一篇文章:

全球廣告巨擘陽獅集團 (Publicis Groupe) 的董事長兼執行長 Maurice Lèvy 將金融危機形容為「長期趨勢殘酷的加速器與放大器」。"他補充說,「讓我們面對現實吧,傳統的模式已經被打破了。

因此,讓我們打破傳統的模式。廣告商、客戶和媒體要問自己的問題是:「我所提供的內容對我的目標受眾是否有足夠的價值,讓他們願意付費?」同樣的問題(稍作修改)也應該問們的目標受眾:「您願意購買哪些內容?」畢竟,獲得價值的一方不應該支付(部分)費用嗎?

我最近在 BtoBOnline 上發表了一篇關於這個主題的文章- 內容大致如下:

您似乎是從雜誌唯一的資金來源就是廣告費的角度來寫文章。您說:「沒有廣告,雜誌就無法存在」。很多人都掉進了同樣的陷阱 - 這就是陷阱。

雜誌需要資源(主要是資金)。這些資金不一定要來自廣告費。有許多雜誌在沒有廣告的情況下也能生存得很好(資金通常來自訂閱者或會員的金錢)。

身為「AMERICANBUSINESS MEDIA」媒體諮詢委員會的成員,我研究過這個問題,並與媒體、代理商和客戶(例如我自己)的代表詳細交談和聆聽。在我看來,那些認為廣告是資金來源的人將會掙扎,而且很可能會失敗。我相信倖存者將會是那些以價值換取資金的人。這包括等式中的各方:銷售方、內容提供者、代理商、媒體、受眾(讀者/觀眾)。

我建議我們已經習慣了的陳舊的 Rube Goldberg 裝置(傳統廣告)需要簡化 - 而且要快。此外,我建議廣告商不應該是唯一在過程中承擔風險的一方。

Rube Goldberg Contraption:

廣告商想要的是「聯繫資訊」(Contact information)(有真正興趣的真正客戶)。為了達到這一點,廣告商 1) 開發內容 (資訊),2) 付費給廣告設計師,3) 付費給媒體買主,4) 付費給媒體,5) 然後希望適當的人看到廣告,6) 然後希望這些人回應廣告。

風險:

廣告商會以現金或所提供的內容支付所有參與者。除了廣告商之外,每一方都能立即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。他們必須希望鏈條中的每個環節 (包括他們自己對何謂重要內容的認知) 都足夠強大,以最終達到預期目標。

答案:

創造真正、有說服力的價值。重視精確、有效的內容傳遞。

客戶:以有說服力的內容(真正的價值)進入市場。尊重您的目標受眾,瞭解他們的聰明,瞭解他們正在使用創新、嶄新、有實力的資訊建立業務和事業。創造它、整合它、擁有它、傳播它。然後珍惜它。

平淡無味的新聞稿或文章會訓練您的目標受眾不信任您。誇張的廣告會鼓勵您的目標受眾找出您可能是如何欺騙他們的。不要再喊 「狼來了」。

代理商:建議您的客戶停止無意義的新聞稿、空洞的文章和填充性的報導。教導他們這些策略會貶低他們公司和價值傳遞機制的價值。

此外,請與您的客戶和媒體聯絡人合作,以制定整體流程的適當估值。

媒體:瞭解您的業務並不是銷售廣告。您的業務是在商業循環中贏得有意義、有價值的合作夥伴的地位。您的特定角色是有效的內容傳遞。您為您的客戶提供並展示內容,並將內容傳達給您的目標受眾。

一旦您向受眾提供有價值的內容 - 教導受眾您的服務有多麼有價值,並為您提供的價值尋求報酬。一旦您提供有價值的內容給您的客戶 (例如合格的潛在客戶) - 教導他們這項服務有多麼有價值,並為您所提供的價值尋求報酬。

引用Condé Nast International 主席 JonathanNewhouse 的話「愛你的讀者和廣告商,他們也會愛你。

聽眾: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。如果您真的重視有意義的內容,而這些內容將快速推動您的專案、業務和事業發展,那麼您必須明白您必須為此付出代價。

在這個等式中,似乎有太多的人對他們所提供或接受的東西估價錯誤 - 有些人付出了便宜,有些人則得到了便宜。而且,似乎有太多人願意使用一個已經破壞的商業模式,而這個模式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裝置,而不是一台流線型的機器。

玩弄系統:以下是我的媒體夥伴告訴我的(實質上)......您可以免費提供有價值的內容給您的目標受眾。由於我們不會向您收取新聞稿或白皮書的投放費用,因此只要您創造出真正有吸引力的內容,我們就會投放。您的訊息會傳達給正確的受眾,而當受眾想知道更多資訊時,他們可以與您聯繫。同樣的媒體合作夥伴顯然一直在免費提供內容給受眾,實際上是告訴他們期望不費一兵一卒就能獲得某些東西。幾乎每個人都是贏家。

與「系統博弈」的問題在於潛在有價值的合作夥伴死掉 -(暫時)中斷傳輸鏈。如果每個人都玩弄這個系統,媒體就無法生存。我加上「暫時」一詞,是因為接觸目標受眾的其他方式就像春天的蒲公英一樣,不斷冒出來。Christopher Vollmer 在《數位達爾文主義》(DigitalDarwinism)一書中寫道:「......數位平台和功能正在改變消費者體驗廣告的方式。更重要的是,它們正在戲劇性地重塑營銷人員、廣告公司和媒體公司之間的關係

我們的觀眾有許多新興的方式來獲得有價值的內容,因此他們有能力跨過即將消失的媒體播放器的屍體。

希望如此

  • 一種新進化的媒體思維和實踐方式應運而生。一種是向客戶收取投放內容的費用;一種是向觀眾收取接收內容的費用;一種是向客戶收取由內容產生的合格潛在客戶的費用。
  • 客戶 (廣告商) 停止製作胡言亂語,並提出真正值得尊重的內容 (以及值得客戶透過提供聯絡資訊來宣示其興趣的內容)。
  • 代理公司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中介的角色,教導雙方如何在這個過程中取得進展,提供媒體或客戶無法獲得的洞察力,並收取這項寶貴服務的費用。

您希望得到什麼?請評論。